1949年8月攸县解放,成立县人民政府,县委、政府把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。1950年开初,县委决定办地方国营攸县人民火力发电厂。然而,是白手起家,百无一场。经过打听,民国三十六年(1947),广东籍人蔡福生来攸县老君潭炭山坡办煤矿,开采无烟煤,带来一套发电机组,有一台广东均和安机械厂生产的卧式单缸90匹马力的煤气机、一台美国制造的24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,后来煤矿没有办成,设备遗弃在炭山坡,这是办火力发电厂的唯一条件。
1950年4月,县委、政府派出县人民政府秘书室刘春泉带队,同县政府电务室尹旭升、张寿康、谢年生、王长瑞、杨岳山一行6人去查勘和搬运发电设备。但又谈何容易。当时道路狭窄,设备笨重,最重的主件有一吨多,加上搬运手段原始,全靠人力搞回。便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攸部队派出一个排的战士协助搬运,用滚木加人力推拉。先用人力滚拉到清江水边,然后借水力运回攸城。当时的清江水量不大,要等天下雨发水,又分段作坝才有水力。就这样步步为营,前后花了两个多月时间,才运到县城。
同年6月,成立地方国营攸县人民发电厂,厂址在靠洣水的县城西街航运码头岸边临街处,腾出县人民政府用收回的一栋公产房,包括周围闲地占地3115平方米,既做厂房又做厂办公用。7月,县政府拨出稻谷8万公斤,折人民币(旧币)11200万元作开为经费。再从衡山购回修配设备和厂生产必备工具,同时购回一台8缸福特牌旧汽车引擎,招收3名随机技术人员。历经两个多月的紧张修配安装,以汽车引擎带动24千瓦发电机发电,成功以后,1950年l0月1日将电送到县老衙坪(后为中街体育场),庆祝中华民共和国成立一周年大会上,向国庆一周年献上一份厚礼。至年底,电厂发电供电基本步入正常。
1951年,县财政投入14000万元(旧币)购回一台美式24千瓦交流发电机,并架设两条城内低压线。到1954年6月,供电线路升压至3300伏,经5台配电变压器降至220伏供电,发电量增加到5万千瓦时;1958年使用4缸煤气机发电送电,年供电量增加到13万千瓦时,仅供机关单位和居民照明用电,且每天傍晚开始发电至晚上12点停机,供电时间一般为6小时。1958年以后开始向工业生产送电,每天2个班生产,从上午8时至晚上12点发电供电。1959年下半年,用蒸汽机带动80千瓦的发电机运转,实现全日24小时发电,供电状况大有好转,但电力供应还是远远落后于需求。
人民发电厂火力发电时期,设备条件和工作环境差,电厂领导和工人,不但工作累而且思想压力大。1958年以前,白天检查检修设备,准备燃料,燃料是木炭和白煤,烧锅炉。晚上守在机器旁,用铁铲不停地上料,一遇上事故,大家一齐上,甚至领导也来参阵。虽然发电时间只6小时,实际工作时间都在10小时以上。1958年实行双班制发电,劳动强度更大,工作时间更长。后来80千瓦发电机实行24小时三班倒,仍然是两个班的人干三个班的事,今天8小时,明天16小时,平均每天12个小时。煤气机燃料改为全煤以后,工人要利用工余时间随车到煤矿上煤,运回厂后还要卸煤。全煤燃料时,每个班上班前需准备1500公斤到2000公斤锤好的球煤,还要挑到煤气机旁备用。煤气炉是用鼓风机鼓风,鼓风机是用人手摇,每天发炉前要手摇鼓风两个小时,就是年轻小伙每次也最多只能摇五分钟。工人们自动排队轮流摇鼓风机,直到机器启动。